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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照片 程攀登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河南尊典律师事务所创办人、执行主任,工程房地产专业首席律师。擅长担任工程房地产行业的法律顾问,特别对房屋征收、旧城及城中村改造、新农村建设、工程建设、房地产纠纷、股权转让、公司改制、并购等业务有深入研究...  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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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资讯

程律师解答房产咨询系列一

来源:原创 作者: 程攀登律师 时间:2019-10-14

 [电话咨询]你好,程律师!我在商丘****买了一套商品房,房屋也交付了,可快一年了房产证一直办不下来,我们整小区的房产证都没办来,找到开发商,可开发商一直推脱。请问我们怎么才能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呢?
    程律师回复:房屋交付使用后,买房人应当及时提交办理房屋权属证书有关资料、税费,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或法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屋产权证,你说的这种情况可能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如未交纳土地出让金、未提交办理房屋初始登记所需的资料、手续不合法等导致不能及时办理房屋产权证,在此情形下你们有权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直至解除合同。
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因开发商原因超过合同约定的时间或法律规定的时间仍不能办理完毕或根本就无法办理房产证的,再经过一年的时间仍不能办理完毕房产证,那么购房者可以选择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这里的损失包括购房利息、违约金及购房时房屋价值与房屋现值的差价损失
                                 二、商品房五证两书
    [电话咨询]你好,程律师!我想购买一套商品房,我听说买房要看五证两书,“五证”“两书”这指的是什么?看的时候有什么注意事项吗?谢谢
     程律师回复:“五证”指的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在查看“五证”的时候一定要看原件,复印件很容易造假。《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一般是按楼座发放的,在签订购房合同前一定要看清你所购买的房屋是不是在销售(预售)楼座范围之内,以确保将来顺利地办理产权证。
“两书”是开发商在竣工验收合格后通知买房人收收房时提供的两份法律文件,一个是《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其中《商品房质量保证书》上约定的是商品房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其作为商品房销售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无法办理按揭后合同是否能解除
    [电话咨询]程律师,你好!前段时间我买了一套房子,总价款为三十万元人民币,其中按揭5成,15万元人民币。签约后,我付清了首笔房款,但事后银行却拒绝放贷。开发商要我一次性付款,否则将要我承担违约责任。我现在没这么多钱,请问,如何能解除合同?
    程律师回复:  开发商在售楼之前会选择一家银行与之签订贷款合作协议,不过银行并不一定能给每一个申请按揭的人发放贷款,而是根据贷款数额、贷款年限及申请贷款人的个人资信情况判断是否向其发放贷款。一般来说,个人资信情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个人税后收入(一般月还贷额不应超过其月收入的60%)。;(2)家庭收入与支出;(3)职业;(4)婚姻状况与家庭财产;    
     合同签订后对买卖双方是有约束力的,没有约定或法定事由不得随意解除,否则将付出一定代价。 发生你说的这种情况,一般购房合同中开发商会约定购房者须一次性付清房款,如无法付清房款的,则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定金不予返还、支付违约金等。这要看购房合同是怎
么约定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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